问题 | 判决书下达后何时开始计算刑期? |
释义 | 我国法律规定,刑期的计算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的,而不是判决书下来后开始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刑期都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先行羁押可以折抵刑期。对于死刑缓期执行的情况,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则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分析 1、不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下来后,并不是开始计算刑期的,而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刑期。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3、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4、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5、第五十一条,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拓展延伸 判决书生效后刑期如何计算? 判决书生效后,刑期的计算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一般情况下,判决书生效后,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刑期。刑期的计算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刑罚种类、判决书中明确的刑期长度、是否有减刑、是否有假释等。在计算刑期时,通常会考虑被告人在羁押期间的折抵情况,即将羁押期间的一部分或全部抵充刑期。此外,如果被告人在判决书生效后逃亡或者再犯罪行,也会对刑期计算产生影响。总之,刑期的计算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具体操作。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生效后开始计算刑期。刑期的计算主要考虑刑罚种类、判决书中明确的刑期长度、减刑、假释等因素。被告人在羁押期间的一部分或全部可以抵充刑期。此外,逃亡或再犯罪行也会对刑期计算产生影响。综上所述,刑期的计算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具体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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