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发空头支票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签发空头支票的处罚是,如果行为不具有诈骗目的的,则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并且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支票的出票人,为在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第三十一条 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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