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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拘留所每天都干些什么
释义
    在拘留所被拘留的人,每天一般要做以下事情:
    1、拘留所每日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化、体育活动。如做早操;
    2、拘留所开展所内文化建设活动,营造有益于被拘留人身心健康,促进被拘留人知错、认错、改错的文化环境和氛围。如学习法律常识和报刊;
    3、拘留所在确保安全和被拘留人自愿的前提下,可以组织被拘留人在所内开展适当的劳动教育或者职业技能培训。如简单的手工劳动;
    4、条件较好的看守所业余时间下棋看电视等;
    5、拘留所对被拘留人进行每周不少于10个课时的集体教育。
    拘留具体流程如下:
    1、即时执行。
    (1)开具《公安行政拘留执行通知书》;
    (2)由2名以上民警将被处罚人送达拘留所执行,抗拒执行的,可以使用手铐等约束性警械;
    (3)拘留所办理交接手续;
    (4)将《行政拘留执行回执》存入案卷备查。
    2、暂缓执行。
    (1)由法制部门对暂缓执行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是否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诉讼的事由,评估采取暂缓执行的社会危险程度;
    (2)符合暂缓执行条件的,填写《暂缓执行审批表》;
    (3)报局领导审批;
    (4)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人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保证金;
    (5)制作《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书》一式三份,分别送申请人、办案单位,一份存档备查。
    3、不予执行。
    (1)确认违法行为人是否符合不予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法定条件;
    (2)填写《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审批表》,并提出不执行拘留的建议;
    (3)经办案部门领导同意、送法制部门审核后,报分县局领导审。
    综上所述,被拘留人员在拘留期间要进行法律、道德、文化等学习、要参加拘留所卫生清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劳动教育和职业技能训练。拘留所,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九条
    拘留所应当建立教育制度,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文化、时事、政策、所规、行为养成、技能培训、心理健康等教育。
    第六十条
    对被拘留人的教育,可以采取集体教育、分类教育、个别教育、心理矫治、亲友规劝、社会帮教、现身说法等形式进行。
    拘留所应当在被拘留人入所24小时以内进行第一次谈话教育,在解除拘留前进行一次谈话教育。
    对被拘留人的集体教育每周不少于10个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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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23:0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