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教师政审也就是教师政治审查,它主要是审查考生自身是否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以及法制观念,政审一般是在考生体检合格之后进行。目前教师政审有面审和函审这两种方式,都是由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市、县人事局、组织部来审查,面审就是去你之前工作的单位或大学实地考察,和你的主管或老师面谈了解你的情况,函审就是调用你的档案来进行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