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