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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宝鸡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条件是什么
释义
    一、宝鸡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条件是什么
    1.变更名称;
    1)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
    2)按照章程规定履行变更名称的内部程序。
    3)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变更法定代表人;
    1)民办非企业单位需要对法定代表人的登记事项进行变更的;
    2)按照章程规定履行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内部程序。
    3)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3.变更业务主管单位;
    1)业务主管单位改变;
    2)业务内容范围必须与新业务主管单位相符。
    3)按照章程规定履行变更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的内部程序。
    4.修改章程;
    5.变更住所;
    6.变更开办资金;
    7.变更业务范围。
    二、宝鸡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办理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第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机关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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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3:5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