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贷款装修条件 |
释义 | 一、什么是公积金贷款装修公积金贷款装修是指准时足额缴存房产公积金的借贷人,在购买、建造、大修自住房产时,以其所购(建)房产或其他具有一切权的产业作为典当物或质押物,或由第三人为其借贷供给确保并承当归还本息连带职责,向房产公积金管理中心请求的以房产公积金为资金来历的房产借贷。 1、借贷人须有本市乡镇常住户口或有用居留身份; 2、自请求之日向前推,接连足额缴存房产公积金12个月以上(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答应一人借贷); 3、有契合法律规矩的购房、建房、大修自住房产的合同(协议)及有关资料; 4、具有必定份额的自筹资金。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产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20%(购买二手房或建房、大修房产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30%),这儿的自筹资金能够是不低于总房价20%的房款(首付款)收据; 5、具有安稳的经济收入,有归还借贷本息的方可(由所在单位出具月收入证明); 6、赞同用所购房产或具有彻底产权的自有房产或第三人房产做典当,或用借贷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银行定期存单进行质押,或由借贷银行认可的法人、安排或第三人供给确保。 二、公积金贷款装修需要哪些条件借贷人请求借贷时,应预备以下资料: 1、借贷人及爱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婚姻文件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单位出具的未婚或离婚未再婚证明等); 2、经济收入证明资料(单位工资收入证明等); 3、缴存房产公积金的证明; 4、与售房单位签定的购房合同、协议(自建房产的需求供给土地、规划部分的批件); 5、自己及爱人填写好的借贷请求批阅表; 6、要有不低于总房价20%的房款(首付款)收据(购买私产房,建造、大修自住房产需出具不低于总房款30%的自筹资金证明); 7、借贷人出具的质押权力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或确保人出具的赞同供给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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