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是否发生效力视情况而定。如果被起诉的纠纷与所涉及过户的不动产有关系,在案件审理期间不能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如果被起诉的案件与需要过户的不动产没有牵连关系,房屋产权登记没有异议,权属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变更登记的,自登记完成时发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要件是完成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