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庆交通违章扣分标准以下情形扣分: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扣3分。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扣12分。 3、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扣3分。 4、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扣12分。 5、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扣12分。 6、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扣12分。 7、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扣12分。 8、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扣6分。 9、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扣1分。 10、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扣3分。 11、在高速公路上超速不足50%的,扣3分。 1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9座以下小客车和小型越货车以下),扣6分。 13、城市快速路上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扣1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