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监察受理投诉期限 |
释义 | 劳动监察大队接到劳动者的投诉,应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或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第十八条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行为发生在2年以内的;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 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补正投诉材料。 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投诉,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诉投诉人;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投诉,应当告知投诉人向有关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一、劳动监察受理案件的流程是什么 劳动监察受理案件流程如下: (一)当事人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举报。 (二)填写登记表:投诉人(举报人)姓名、联系地址、电话;被举报(投诉)单位的违法事实:被举报(投诉)单位的名称或姓名、联系地址、邮编、电话等。 (三)提交证据材料。 (四)当事人按要求补正举报、投诉材料。 (五)调查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处罚,撤案、移送等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 (六)在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处罚决定送达被举报(投诉)单位。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二、劳动监察大队受理劳动纠纷的时间要多久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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