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解除收养关系后收养人一般是不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的。但存在如下情形的除外:1、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2、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3、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三十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