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恐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没有规定恐吓罪这一罪名,但恐吓作为一种犯罪手段可能出现于侮辱罪、强制猥亵罪、妨害公务罪、抢劫罪等罪中。 如果他人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则可能构成侮辱罪,受害人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对造成精神损害,可向法院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1、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2、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