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前妻户口改为非亲属后,不再具有夫妻关系,无法享受夫妻共同产权。所以在拆迁时是不能分到房子的。 夫妻间的财产分配原则是公平、合理,但是如果离婚或注销了户口后,则不存在夫妻共同产权。因此,在拆迁安置时,如果前妻户口已经改为非亲属,就不能享受夫妻共同产权,并且也无法按照夫妻共同产权来分享拆迁补偿款和新房。 如果前妻在离婚后没有改变户籍,能否享受共同产权?根据中国的《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前妻可以享受婚姻中所得到的共同财产份额。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离婚时双方已经达成财产协议或分割协议,前妻就不能再行使夫妻共同产权了。 在离婚或注销户口后,前妻和原先的夫妻关系已经解除,失去了享受共同产权的权利。如果有争议需要解决,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适用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前款所称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一)工资、奖金、津贴等劳动收入;(二)房屋、车辆、存款、股票、债券等;(三)因知识产权取得的收益;(四)与生活有关的家庭用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