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可以房屋抵押吗 |
释义 | 房屋抵押是一种解决债务纠纷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可以将房屋作为抵押物。为了设立抵押权,当事人需要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应包括被担保债权、债务履行期限、抵押财产的详细信息以及担保范围。如果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抵押财产。 法律分析 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房屋抵押,当事人以房屋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 当事人设立抵押权,应当签订相应的抵押合同,合同中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4、担保的范围。 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当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对抵押财产进行优先受偿。为确保抵押权的设立和保护,当事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并在办理抵押登记时确立抵押权。抵押合同中应明确被担保债权种类、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财产的情况以及担保范围。抵押权的设立和实现将依法进行,以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五十条 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