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民法典中有抵押的房产如何处理 有抵押的房屋怎样处理,要看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而定,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拍卖、变更房屋实现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四百一十三条【抵押财产变价后的处理】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房产抵押未办理登记有效吗 没有效。房屋抵押合同为要式合同,该合同并未直接产生抵押权这一担保物权,而是必须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后才能设立抵押权,房屋抵押应当到有关主管部门(多数为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只有这样抵押权才有效。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那么,没办理登记的房屋抵押有效吗? 借钱,用房子来抵押担保,是很多人已经熟知的操作手法。但以城市房屋设定抵押必须办理登记才能够生效的规定,恐怕很多人都不知道。这是我国法律对于当事人以城市房屋设定抵押的效力问题做出的专门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很多当事人因不了解该项规定而蒙受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