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侵占他人财产罪 判刑标准如下:侵犯他人财产罪的构成与钱的数目无关的; 侵犯财产罪 的一类,是指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现规范简称为侵占罪。我国新刑法分则第五章按侵占目的的不同,共规定了三类12种具体的侵犯财产罪: (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犯财产罪。包括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 聚众哄抢罪 、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 、 敲诈勒索罪 。 (二)以挪用为目的的犯罪,包括 挪用资金罪 、 挪用特定款物罪 。 (三)以破坏为目的的犯罪,包括 故意毁坏财物罪 、 破坏生产经营罪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