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停保证明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停保手续如下: 1、以广东省为例,首先进入粤医保,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2、绑定个人账户后,在首页选择需要办理暂停参保业务的地市。 3、“业务办理”中点击“查看更多”,后点击“居民医保停保”进入操作页面。 4、若自己停保:业务类型选择“自己停保”,按页面要求填写申办医保停保业务所需信息,完成后点击“确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 若代他人停保:业务类型选择“代他人停保”,按页面要求填写申办医保停保业务所需信息并上传个人委托书(未成年人提供户口簿)、代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完成后点击“确认”。变更结果信息可在前端页面展示或通过“居民医保停保”查询业务办理结果。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七条 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七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