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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原户籍所在地未享受过拆迁待遇补偿、现在需要开证明,可是村里就是不给盖章、我应该怎么办
释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应给予公平补偿,补偿金额不得低于市场价格。补偿包括房屋价值、搬迁、临时安置和停业损失。对农村土地征收,市、县级政府需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于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费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分配方式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可以平均分配或额外给被征地人作为补偿。
    法律分析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于农村土地征收规定有所不一样,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
    (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
    结语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应当获得公平补偿,补偿金额不得低于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补偿应当以被征收人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不降低为标准,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对于农村土地征收,市县级政府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给予被征收人补助和奖励。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其中,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费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但具体分配方式需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可以平均分配或根据情况进行调配。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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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7:2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