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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失业登记要求什么资料
释义
    法律分析:办理失业登记需要手续有:1、申请人2寸证件彩照。2、本地失业登记申请表。3、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4、户口簿。5、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处于无业状态,且有就业愿望的本市户籍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办理失业登记: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本市各类用人单位失业,并且用人单位停止为其缴交社会保险费的;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关闭、破产停止经营,并且停止缴交社会保险费的;4、灵活就业人员中断就业,并且停止缴交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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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7: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