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到退休年龄死亡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但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参加工伤保险,工亡的,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未到退休年龄死亡的,继承还需办理如下相关手续: 1、出具所在单位证明,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 2、提供“死亡证明”(由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 3、提供收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收款人必须是死者法定继承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结婚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4、提供收款人银行户头和帐号。 职工死亡后养老保险是可以退保的,需提供以下证件: 1、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参保单位或个人填写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继承或退还申请表; 3、参保单位出具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4、死者所在社区出具的死亡及继承证明需社区所在派出所核实情况后盖章; 5、死者及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