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安置房能否取得房产证 |
释义 | 拆迁安置房能取得房产证,但并不是所有的拆迁安置房都能办理房产证的,只有拥有完整产权才可以办理房产证,如果不是全产权,则办不了产权证。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一般是出于以下两种原因:1、不是完整的房屋产权,本身就没有资格办理;2、可以办理房产证,只是开发商还没来得及办理。问: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吗?答:拆迁安置房如果获得了房产证,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 拆迁安置房如何办理房产证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4、查档证明(收原件);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_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拆迁安置房怎样办理房产证 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办理的大致流程可以分为两步:1、初始登记:依据相关资料按每幢楼办理在拆迁人名下;2、转移登记:依据初始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拆迁安置协议》等相关资料登记到每个安置户名下,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如何办理 房屋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这样办理:1、初始登记:依据相关资料按每幢楼办理在拆迁人名下;2、转移登记:依据初始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拆迁安置协议》等相关资料登记到每个安置户名下,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 拆迁安置房能否更名 被拆迁人取得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后,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更名,更改产权人的名字也就是过户,根据法律规定,过户需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税费缴纳凭证、还有房产证。 拆迁安置房能否买卖 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拆迁安置房能买卖。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买卖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问: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答: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有以下这些:(一)当事人名称和姓名住所;(二)拆迁安置房的基本状况;(三)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四)房屋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五)装饰、设备标准承诺;(六)违约责任。 该内容由 蓝潮永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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