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无处分权的合同有什么规定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关于无处分权的合同有下列规定:如果该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的,合同有效,但是物权不一定转移,即原所有权人有权追回被处分的财产;但受让人如果已经善意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的,则原所有权人不能追回,但可以向无权处分人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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