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级伤残待遇 |
释义 | 四级伤残待遇,具体如下: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四级伤残的鉴定标准: 1、中度智能损伤;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社交能力者; 3、单肢瘫肌力小于或等于2级; 4、双手部分肌瘫肌力小于或等于2级, 5、一手全肌瘫肌力小于或等于2级; 6、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 7、面部中度毁容; 8、全身瘢痕面积大于或等于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 9、面部瘢痕或植皮大于或等于二分之一并有轻度毁容; 10、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 11、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部分功能丧失; 12、一侧膝以下缺失,另一侧前足缺失; 13、一侧膝以上缺失; 14、一侧踝以下缺失,另一足畸形行走困难; 15、双膝以下缺失或无功能。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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