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丢失,复婚时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证丢失后,可以选择去民政局补办离婚证或开具婚姻状态证明。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照片,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机关将查证档案,如属实则补发离婚证。 法律分析 可以选择去当时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补办离婚证或者开具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状态证明。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情况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拓展延伸 如何重新申请离婚证? 重新申请离婚证的步骤相对简单。首先,您需要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咨询相关要求和程序。通常情况下,您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丢失声明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其次,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在递交申请后,机关会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发放新的离婚证。请注意,具体的申请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事先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以确保正确办理。及时补办离婚证可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方便日后办理复婚等相关手续。 结语 补办离婚证是一项相对简单的程序,只需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咨询要求和程序,提交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格。机关将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为您发放新的离婚证。及时补办离婚证有助于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方便日后办理复婚等相关手续。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以确保正确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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