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再审受理通知书不是立案。法院发出再审申请受理通知书,只是说受理了这个申请,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以进一步决定是否要提起再审,如果需要,那么会再发出再审决定书。再审决定书才是再审程序正式进入审判程序的标志。一般审查申诉会有3个月的期限,但是可以延长。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符合条件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后五日内完成向申请再审人发送受理通知书等受理登记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 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第二百零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