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持有人为个人的,自商标注册人死亡或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仍未办理该注册商标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 一般情况下,若无人对此类情形的注册商标提出注销申请的,商标局不应主动介入进行注销。 也就是说,商标注册人死亡或终止1年后,在其注册商标有效期内,只要无人提出注销申请。 2、持有人为公司的,公司注销后,只要相关注册商标仍然有效,就仍然是一项合法财产,应归其股东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