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企业的股东和高管有什么责任 |
释义 | 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法忠实义务有什么 公司法的忠实义务包括: 保密公司机密、不受贿赂等。忠诚义务是指对公司部分高层管理人员的明确规定。这些要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对公司忠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诚和勤勉的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二、企业监事的法律责任 企业监事的法律责任: 1、检查公司财务。检查公司财务,主要是审核、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财务会计资料;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提出罢免建议; 3、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提议召开及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8、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三、公司的监事有哪些职责 做公司的监事的责任如下: (1)检查公司财务。检查公司财务,主要是审核、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财务会计资料。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提出罢免建议。 (3)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提议召开及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以及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据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前配合破产清算义务的责任;财务管理人员、董事等经人民法院决定也可能承担前述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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