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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如何
释义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时间。抵押合同对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无须特别规定,依照主债务合同作相应规定即可。
    抵押合同规定债务履行的期限实际上是确定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条件,债务超过履行期而未受偿的,抵押权人即有权要求行使抵押权。
    一、抵押合同怎么写合法
    抵押合同的写法如下:
    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2、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3、抵押财产的具体状况;
    4、抵押财产的价值;
    5、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6、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方式;
    9、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10、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担保物权包括哪些内容
    担保物权是指在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债务人
    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1、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
    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变卖抵押财产抵偿其债权;如有剩余应退还抵押人,如有不足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但对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不能设定抵押权。
    2、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一定的财产权利移交给债权人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事由时,债权人可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
    其中,以动产出质的为动产质权,以财产权利出质的为权利质权。
    3、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未清偿前加以留置作为担保的权利。
    三、民法典案件中抵押房产权属转移怎么写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房屋抵押的,不转移权属,只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情形的,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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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0: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