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是指在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省指挥部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因为《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相关部门要做什么: 1、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划定控制区域;疫情控制举措,比如限制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活动;流动人口管理;实施交通卫生检疫等。 2、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与处置;采取应急控制举措;发布信息与通报;普及卫生知识等。 3、医疗机构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置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等。 除上述机构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也会开展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非事件发生地区也有相应的应急反应举措。 法律依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第五条;(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依法规范,举措果断。(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