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补偿标准是多少 |
释义 |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包括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拆迁和恢复费用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砍伐费等,其具体标准由各地按照当地物价水平确定,并且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应不低于原有水平。 一、宅基地和耕地的补偿区别 不一样 宅基地:主要是对地上建筑物的赔偿,按照充值重新价的标准进行赔偿; 如果能够重新给宅基地,则将不会补偿宅基地的补偿费,而只给地上建筑物的补偿,如果不能,除了建筑物补偿还有部分宅基地的补偿; 耕地:耕地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助费,土地补偿费是给土地所有权人的,安置补助费是给需要安置的认识,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助费是给青苗和地上物的所有权人的。耕地的补偿标准一般是按照过去三年的平均产值计算,不过各地会出一些综合评估价,按照土地的用途、区域、产量等确定补偿标准,各地不同。 一般情况下,如果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再分给等量的耕地的话,土地补偿费则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使用;安置补助费则按照具体情况进行分配。 二、房屋租赁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房屋租赁企业拆迁补偿标准:1、对拆迁资产的补偿,主要有企业无法搬迁的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2、企业停产停业的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的损失;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费、运输费、物资的包装费等;4、对企业重新租赁房屋差价的补偿。具体补偿金额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和相关法律而定。 三、湖南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湖南企业拆迁补偿标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对于企业不能拆迁的房屋、建筑物损失的补偿,不能按农房的标准;2、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包括水池、植物道路等;3、对于不能搬迁的机器的补偿费用;4、对于设备的搬迁费用和机器的运输费用的补偿;5、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具体的补偿金额以湖南省经济水平而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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