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职工若构成一级伤残,将可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
释义 | 工伤致残职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月度伤残津贴,金额根据伤残等级确定。退休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津贴的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同时,单位和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法律分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拓展延伸 一级伤残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福利有哪些? 一级伤残工伤职工是指因工作导致身体受伤或残疾的员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一级伤残工伤职工可享受多种工伤保险福利。首先,他们有权获得医疗费用的报销,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等。其次,他们可以获得一定的康复费用,用于康复治疗、康复辅助器具等。此外,一级伤残工伤职工还可以获得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程度和工资水平确定津贴金额。另外,他们还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用于减轻伤残造成的经济负担。最后,一级伤残工伤职工的家属还可以获得丧葬补助金。这些工伤保险福利旨在保障一级伤残工伤职工的生活和健康。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享有多项福利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月度伤残津贴,金额根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确定。退休后,工伤职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若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此外,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一级伤残工伤职工还可获得医疗费用报销、康复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等福利。这些措施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生活和健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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