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继承案件可以提反诉 |
释义 | 法定继承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提起反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一、被起诉了该怎么反诉 被起诉了反诉方式如下: 1、首先,民事诉讼中的反诉,必须是要在已经作为被告,已经被原告起诉之后才能提起; 2、其次,在对方起诉之后,如果提出反诉的话,反诉的事实必须和现在的诉讼的事实一致; 3、再次,具备了上述条件之后,还要就上述情况收集必要的证据,这样反诉的成功率就要搞很多; 4、撰写反诉书,写明反诉的事实、理由和证据; 5、将反诉书以及前期收集的材料一起,提交给正在审理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反诉,是指在正在进行的诉讼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本诉的原告在反诉中称为“反诉被告”,本诉的被告称为“反诉原告”。如果本诉尚未开始或本诉辩论已经终结,则不可能提起反诉。如果本诉正在进行中,辩论终结前提起了反诉后,即使本诉撤回,也不影响反诉的存在。 反诉制度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1、本诉与反诉的牵连关系。 本诉、反诉之间存在牵连关系,并不能当然得出“本、反诉基于同一法律关系”的片面结论。本诉与反诉可能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本诉与反诉也可能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 2、反诉提起的时间。 反诉应当在本诉诉讼过程中提出。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3、反诉的地位。 反诉属于特别授权事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 二、行政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开始计算。根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流程如下: 1、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要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明确的事实根据; 4、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提起反诉的其他要求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 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 6、提起的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一百四十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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