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亡事故鉴定书一般多久能出来? |
释义 | 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事故现场调查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一旦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十日内也应制作认定书。如果需要进行检验和鉴定,认定书应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后的五日内制作。对于需要检验和鉴定的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事故现场调查结束后的三日内委托合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和鉴定。尸体检验应在死亡后的三日内委托进行。 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拓展延伸 死亡事故鉴定书的出具时间与程序有关吗? 死亡事故鉴定书的出具时间与程序有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程序,死亡事故鉴定书的出具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和步骤。首先,事故现场需要进行勘查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然后,相关专业人员会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和评估。接下来,鉴定委员会会召开会议,对鉴定结果进行讨论和审议。最后,鉴定结论会被书面记录并正式出具鉴定书。整个过程涉及多个环节和参与者,因此,出具时间会受到程序的影响。具体的出具时间会因案件复杂性、证据收集难度、鉴定人员的工作负荷等因素而有所差异。 结语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尽快制作认定书,确保及时公正地处理案件。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和需要检验、鉴定的情况,制作认定书的时间也有具体规定。同时,在进行检验、鉴定时,应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并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对于尸体检验,也应在规定时间内委托进行。总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程序,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间会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但公正、及时的处理是保障公众权益的重要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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