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形资产摊销期不少于10年。 企业事业单位购买符合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软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进行会计处理。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折旧或者摊销期限可以适当缩短,至少两年。因此经税务主管部门批准,财务软件摊销期可为2年。 软件成本无法分摊。如果服务费金额不大,建议一次性直接计入当期收票成本。金额应该根据你公司的情况,或者主观判断。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的,按不超过受益年限的期限推销;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的而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按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摊销;经营期短于有效年限的,按不超过经营期的年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且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按不超过十年的期限摊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