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书后,判决书送达当事人15天后就生效,进行执行程序,如果是二审判决的,一般是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进行执行程序。法院判决生效后即可申请执行,进入执行程序。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 法院开庭的程序一般主要分为以下: 1、由书记员核对双方信息,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 2、法官入庭,由书记员向法官报告庭审前准备情况; 3、审判长敲击法槌,然后宣布某某人民法院现在开庭; 4、进行法庭调查; 5、法庭调查结束后,审判长宣布进行法庭辩论; 6、法庭辩论结束后,由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进行最后陈述; 7、审判长宣布休庭敲击法槌,宣布休庭前法官可能会询问是否愿意调解,如果愿意,则可马上制作调解协议书,并让双方进行签字确认。若调解不成,则由合议庭进行讨论,可择日进行宣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