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如何处理房产和贷款? |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上是均分,但根据具体情况可能有差异。根据婚后房产出资情况的不同,可以分为几种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的,则离婚时可以按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时一般判决双方均分。如果房产是由一方婚前财产支付首付,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则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时法院可以判决归登记一方,并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总之,具体情况决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 法律分析 答:根据婚后房产是出资不同,有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该房产全部由夫妻共同财产来出资购买,那么,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诉讼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双方达成协议的,按协议。不能达成协议的,原则上判决双方均分。人民法院亦可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依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权益的原则判决分割。同时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七十六条规定:双方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如果该房产是由夫妻一方婚前财产支付首付,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话,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总之,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原则上均分,但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有差异。 结语 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出资情况的不同,对婚后房产的处理也有所差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的,离婚时应尽量达成协议并按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一般原则是均分。法院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进行分割。如果房产是由一方婚前财产支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情况,离婚时应根据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法院可判决房产归登记一方,并对未归还的贷款进行个人债务处理。双方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补偿。总之,具体处理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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