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干了17年,终于被裁员,能获得怎样的补偿? |
释义 | 被公司裁员有补偿,按工作年限支付一个月工资进行补偿。通知和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未达一个月的,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包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等情形。 法律分析 被公司裁员有补偿。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作年限、每满一年需支付一个月工资进行补偿,通知裁员时间和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的时间未达到一个月的,还应当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进行补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被裁员后的补偿金如何计算和申请? 被裁员后的补偿金计算和申请方式因地区和国家法律规定而异。通常,补偿金的计算基于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工资水平和其他相关因素。在申请补偿金时,您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就业合同、工资单、离职通知以及其他支持文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或就业律师,以了解适用于您个人情况的具体规定和程序。他们可以帮助您计算补偿金的金额,并指导您如何准备和提交申请。请注意,补偿金的计算和申请程序可能因地区和国家而异,因此确保遵守当地法律和规定非常重要。 结语 法律客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被裁员的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补偿金的计算和申请方式因地区和国家法律规定而异。建议咨询劳动法律顾问或就业律师,以了解适用于个人情况的具体规定和程序。确保遵守当地法律和规定非常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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