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公司的形态有两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在整体变更时,首先应当由董事会拟定出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将公司变更的目标、依据及其他技术性问题作出初步的规划和设计。公司变更方案一般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变更后公司的名称和经营范围;(2)变更的规定和条件;(3)将原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的投资份额转换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方式和依据;(4)变更公司章程的声明;(5)有关公司变更的其他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