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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位办公地址变更,员工不想去,如果退休过程,员工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释义
    公司换址应当属于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员工可与单位继续履行合同,视为合同变更,但由此增加的员工损失,可要求公司补偿。如果员工因此不与单位再续劳动关系,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其标准为: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算一年,不满6个月给半个月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单位合同期满后,单位自动解散员工,有没有补偿?
    法律分析:合同到期公司解散员工是否有经济补偿,具体如下:1、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3、如果是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要支付劳动者补偿金。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公司辞退员工,让员工写离职报告,员工已经写了,人事签字算离职吗,可以得到补偿吗?
    如果劳动者是被用人单位无过错性辞退的,有补偿金;补偿标准是劳动者在单位每工作一年,补偿一月的工资;如果是被过错性辞退的,则没有补偿;如果是被违法辞退的,则可按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来获得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我想问一下公司搬迁,员工不想去新地址工作,公司是否需要赔偿
    公司搬迁,不愿意去新地址上班的员工可以赔钱。公司搬离地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单位15年,单位没交养老金,现在单位辞退员工,有什么补偿
    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员工的,需要确定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月工资的标准来给予其补偿;如果是违法辞退的,则员工在单位每工作一年,单位要赔偿其二个月的工资;如果是过失性辞退,则没有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搬迁名称不变地址变更,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如果员工不愿意更改地址工作,公司是否应给予相应的补偿
    法律分析:原则上需要,公司搬迁属于更改劳动地址,属于合同重大变更,需要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员工补偿金(一般每工作一年按一个月工资标准),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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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1:4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