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什么时候执行? |
释义 | 律师分析: 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的,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开始执行;如果被判处徒刑或拘役的,则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也施用于主刑的执行期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第五十八条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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