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填写户口所在派出所 |
释义 | 户籍所在地是指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户口所在派出所即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根据最高法院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无经常居住地则以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法人的住所地是指主要营业地或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律分析 户籍所在地是指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户口所在派出所就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名称。 户籍所在地 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即户口本上所标注的派出所所在地,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为准。 现户籍所在地是指户口本上所标注的派出所所在地,如是有迁移的,则以迁移后为准。公民的住所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身份证上的地址。 户籍是户口管理机关以户为单位登记本地区内居民的册子,专指作为本地区居民的身份。我国大陆的户籍制度将公民分为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升学、就业、社会保障户籍所在地、居住等都与户口挂钩,并且两类户口的的规定作为区别对待。 户籍所在地相关规定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结语 户籍所在地是指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户籍所在派出所即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派出所名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地除外。若公民迁出户籍所在地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则仍以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法人的住所地是指主要营业地或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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