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与其相关联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车牌被他人恶意涂改,遭到检查处罚人员发现后,车主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罚。车主不能以不知情、不是故意或者不是自己涂改为由辩解,责任仍有自己承担。因为按照驾驶习惯,车主应当开车前应该绕车身一周检查车况,如因无检查导致事故或者其他问题发生,车主应当承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 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