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对犯罪的外国人适用驱逐出境的附加刑 |
释义 | 驱逐出境是指对犯罪的外国人强迫离开中国国(边)境的一种特殊的刑罚方法。如某外国人在我国犯盗窃罪,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也可单独判处有期徒刑。 一、五种主刑和四种附加刑 五种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四种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另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主刑亦称基本刑或本刑,是从刑或附加刑的对称。是对犯罪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 二、驱逐出境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驱逐出境需要注意的问题: 1、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持有的允许在中国居留的证件将被收缴; 2、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的机票、机票和机票费用由本人承担; 3、负责具体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立即执行; 4、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应提前确定出境口岸,并就近安排; 5、执行人员应监督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登上交通工具并离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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