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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假离婚后买房登记在一人名下怎么处理?
释义
    假离婚后买房归个人所有,离婚后购买的房产为个人财产。复婚前办下的房产归个人所有,复婚后共同还贷归属不明确。假离婚离婚协议无效,离婚后取得的个人财产不受约束。假离婚买房存在风险,法律不认可也不保护,引发纠纷无法维权。
    法律分析
    一、假离婚后买房登记在一人名下怎么处理?
    1、假离婚后买房登记在一人名下将会按照属于个人的财产来进行处理。因为我们国家实际上是没有假离婚的,只要办理了离婚手续,就意味着夫妻关系已经解除了。办理离婚登记时,如果民政部门查明双方确实属于自愿离婚,且已经达成书面协议,便会颁发离婚证书。此时,离婚便具有法律效力。
    2、要注意的是,一方在离婚之后所购买的房产为其个人财产。
    二、复婚前办下房本房子归个人?
    1、离婚后购买且一次性付款,在复婚前就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是个人财产。
    在房产证上登记的人是谁,房子就属于谁。离婚期间以个人名义买的房子,当然属于个人财产,而且根据法律规定,该房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复婚后共同还贷归谁不明确
    如果是按揭购房,复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归谁现有法律没明确规定,司法审判实践中争议较大。
    对方参与还贷,同时也对房屋增值做出了贡献,在离婚时,房产所有者除归还对方还贷的部分外,还可就增值部分给予对方适当补偿。
    三、假离婚离婚协议无效规定是什么?
    1、离婚协议所要处理的财产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涵盖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离婚后取得的个人财产不是也不应是它所要约束的范围。
    2、因为以离婚为名欲多购房的行为,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民事行为。
    3、任何规避法律,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协议都不受法律保护,应被认定为无效,发生争议后受损害的只能是当事人自己。
    只要是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法律上认定的关系就是离婚,所以办假离婚证买房后房产归谁,当然是谁买的归谁,即使以后夫妻双方复婚了,房产也不一定归双方所用,所以假离婚买房要慎重,如果有人想要办理假的离婚证,首先违法其次也会被发现,即使买房成功,在法律上既不认可也不受保护,以后引起纠纷没有办维权。
    在日常生活当中,很多人为了购买房屋会通过假离婚的方式来进行。但实际上这样的一种方式是具有极大的风险的,我们国家法律当中并不承认假离婚。只要协议或者是诉讼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完全解除。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假离婚是不被认可的。一旦办理了离婚手续,夫妻关系就已经解除,房产将按照个人财产进行处理。复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而复婚后共同还贷归属问题尚未明确规定。离婚协议仅适用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不受其约束。假离婚买房存在法律风险,不仅不被法律认可和保护,还可能引发纠纷。因此,在购房过程中,请谨慎对待假离婚行为,遵守法律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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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3: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