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假债权转让的,是以欺诈手段实现债权转让,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转让行为。如果第三人请求撤销假债权转让行为的,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一、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有什么 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有: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3、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5、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什么是有偿债权转让 有偿债权转让又称为“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条件下,债权人将自己的全部债权或部分债权有偿的转移给第三人,本质上是债权人的变更。债权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关系中,是将合同的权利转让第三人,让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中的新债权人。债权转让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存在欺诈、胁迫行为,不能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他人合法利益,也不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三、非善意债权转让如何认定 如果债务人无偿转让债权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不合理低价转让债权,进而导致债权人的债权不能实现的就可以认定为非善意债权转让。 债务人的非善意转让债权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