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营养费应该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一般营养期的期限有两种,一是通过司法鉴定,会确定固定的营养期是多久;二是根据医院的医生诊断单来确认时间,如出院后需加强营养,在你第二次复查时加强营养的医嘱没有,那么就以住院期间加该段时间作为营养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