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告登记三个月后就没有用么? |
释义 | 不是。不是三个月后没有用,而是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天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例如,你和房地产开发商买房子,都会先办理预告登记,登记后,会走买卖的流程,等文件准备完成,可以去办理不动产登记了,此时开始计算时间。如果你在90天内没有办理不动产登记,超期后,预告登记失效。预告登记后,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预告登记有效期为三个月。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就是为保全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请求权而将此权利进行的登记。他将债权请求权予以登记,使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使妨害其不动产物权登记请求权所为的处分无效,以保障将来本登记的实现。 如果买房子,办理了预告登记,但是在3个月内没有去申请购房登记,那么权利消失,房子不会预留了,开发商可以把房子卖给其他人。这里的债权消灭,其实就是购买房子的权利。房屋产权过户到购买人名下或者双方解除合同,所以在这之后预告登记就失效完结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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