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新的刑法规定,贪污罪主体的规定有五类: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4)其他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5)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