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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过户赠与需要哪些手续?
释义
    本文介绍了房屋赠与过户所需步骤和所需材料。赠与人和受赠人需签订书面合同,并交纳相关手续费。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以及缴纳契税,到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完成房屋产权转移手续。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房产赠与过户需要的材料包括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申请表、赠与人与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地产权证、房屋完税凭证、房屋平面图、地籍图和房屋赠与合同。
    法律分析
    一、房屋赠与过户所需步骤:
    1. 赠与人与受赠人需签订一份书面合同,即赠与协议;
    2. 合同中应详细约定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权属状况、赠与方式、赠与时间等事项;
    3. 赠与人和受赠人应签署合同,并交纳相关手续费;
    4. 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包括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缴纳相关费用,以及完成房屋产权转移手续等。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规定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根据规定,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接受赠与房地产的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二、房产赠与过户需要的材料有:
    1、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申请表;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
    3、房地产权证、房屋完税凭证;
    4、房屋平面图、地籍图;
    5、房屋赠与合同。
    结语
    房屋赠与过户所需步骤包括签订赠与协议、签署合同并交纳手续费、过户手续办理和公证、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以及赠与人与受赠人交接房屋。所需材料包括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地产权证、房屋完税凭证、房屋平面图、地籍图和房屋赠与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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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7:0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