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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赠与房屋有双方身份证能办手续吗
释义
    办理房产赠与的流程为携带相关资料到住房保障局大厅办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原属于夫妻一方,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者是另一方所有的,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父母子女间办理赠与时双方持身份证、房产证、直系亲属证明等资料到住房保障局大厅办理过户手续,私房赠和契税标准是受赠人缴纳3%,再转让房产,按照正常的房屋买卖计税。
    房屋赠与的流程和手续:
    1、直系之间赠与:若户口在一起,体现直系关系,赠与方与受赠方带上身份证、房本、资格审核通过单、购房承诺书、家庭成员信息登记表办理;若户口不在一起,需办理关系公证;
    2、非直系之间赠与,先办理关系公证,然后赠与方与受赠方带上身份证和房本、资格审核通过单、家庭成员信息登记表办理。
    房屋赠与手续的办理程序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3、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
    (2)身份证件;
    (3)原房地产产权证;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二十五条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发放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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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3:36:33